2016「植物工廠暨農業設施展」

快速連結
檔案下載
產品簡介

第5屆「植物工廠暨農業設施展」於6月15至17日於台北舉辨,JNC銘祥科技以「I6植物工廠雲端控制機」展現其整合智慧儀表、雲端管理、物聯網(IoT)的優秀實力。展覽現場的情境布置,吸引眾多參觀貴賓親身試用機器,不用安裝APP就能以個人的智慧手機登入管理數據,都讚嘆台灣竟有如此完備的植物工廠控制系統。 
 
「I6植物工廠雲端控制機」是第一台針對植物工廠需求設計的模組化控制器,植物工廠需要的環境監控、排程控制皆於一機完成,並兼具雲端管理、簡訊預警、趨勢圖表功能,一機即能取代複雜的PLC,為植物工廠管理提供最便利、精準的解決方案,期望為台灣的植物工廠取得全球領先地位。 
 
「I6植物工廠雲端控制機」產品介紹 
http://www.jnc-tec.com.tw/main/productDetail.aspx?PID=p0000030&CID=c0000001 

為規範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及利用,以避免人格權受侵害,並促進個人 資料之合理利用,特制定本法。 第 2 條 本法用詞,定義如下: 一、個人資料:指自然人之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、護 照號碼、特徵、指紋、婚姻、家庭、教育、職業、病歷、醫療、基因 、性生活、健康檢查、犯罪前科、聯絡方式、財務情況、社會活動及 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。 二、個人資料檔案:指依系統建立而得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方式 檢索、整理之個人資料之集合。 三、蒐集:指以任何方式取得個人資料。 四、處理:指為建立或利用個人資料檔案所為資料之記錄、輸入、儲存、 編輯、更正、複製、檢索、刪除、輸出、連結或內部傳送。 五、利用:指將蒐集之個人資料為處理以外之使用。 六、國際傳輸:指將個人資料作跨國(境)之處理或利用。 七、公務機關:指依法行使公權力之中央或地方機關或行政法人。 八、非公務機關:指前款以外之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團體。 九、當事人:指個人資料之本人。 第 3 條 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依本法規定行使之下列權利,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 限制之: 一、查詢或請求閱覽。 二、請求製給複製本。 三、請求補充或更正。 四、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。 五、請求刪除。